020-81801255 / 020-81802155
13640737977 / 18928916360
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,依法从重处罚。教育部近日颁布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》,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。办法明确,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、中小学生,违法开展校外培训,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,适用本办法。“双减”改革实施两年以来,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、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,个别机构“卷款跑路”问题仍零星发生,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仍不时受到损害,迫切需要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,明确执法责任、执法权限、执法依据等,提升校外培训执法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,让违法者付出代价,让合规者受到保护,保障“双减”改革不断取得实效。 文章由 佛山雨伞厂 转载南方日报 雨伞加工厂广告伞专业定制
广州市百欢雨伞有限公司
地址: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联桂北街30号(联桂商务中心301室)
客服热线:020-81802155、13640737977
商务传真:020-81801255
咨询电话:13640737977
网址:www.giftgd.com
扫一扫关注微信